安康市地处祖国内陆腹地,陕西省东南部,居川、陕、鄂、渝交接部,位于东经108°00′58″~110°12′,北纬31°42′24″~33°50′34″之间,南依巴山北坡,北靠秦岭主脊,东与湖北省的郧县、郧西县接壤,东南与湖北省的竹溪县、竹山县毗邻,南接重庆市的巫溪县,西南与重庆市的城口县、四川省的万源市相接,西与汉中市的镇巴县、西乡县、洋县相连,西北与汉中市的佛坪县、西安市的周至县为邻,北与西安市的户县、长安区接壤,东北与商洛市的柞水县、镇安县毗连。市人民政府驻汉滨区育才路113号,电话区号0915,邮政编码725000。距省会西安市160千米。
历史沿革:安康市在石器时代已有人类活动。夏代,安康属于梁州;商、周时期,为庸国的封地,称为“上庸”;春秋战国时期为秦、楚、巴反复争夺之地。秦时,在此置汉中郡西城县,郡治西城。汉沿袭秦制,除西城县外,在此设长阳、长利、洵阳、钖县4县。东汉建武元年(25)将汉中郡治迁至南郑县;建安二十一年(216)曹魏攻占汉中,分郡之东(即今安康地区)为西城郡。曹魏、西晋时期设魏兴郡,隶属荆州,辖7县。西晋太康元年(280),为安置巴山一带流民,取“万年丰乐,安宁康泰”之意,得名“安康”,改安阳县为安康县。南北朝时期安康先属南朝,后属北朝,州、郡、县改易升降错杂。隋复设西城郡,属梁州,辖6县;唐设金州汉阴郡,属山南西道,下属县与隋基本相同。宋设金州安康郡,辖6县;元降金州为散州,属兴元路,下辖洵阳、平利、石泉3个巡检司和汉阴县;明代前期设金州,下设汉阴、平利、洵阳、白河、紫阳、石泉6县,万历十一年(1583),洪水淹没州城,遂于城南赵台山下筑新城,改金州为兴安州,原改属各县复归统辖。清初仍设兴安州,顺治四年(1647),州府迁回老城,乾隆四十七年(1782)改设兴安府,下设安康、平利、洵阳、白河、紫阳、石泉6县。辛亥革命后,废府设道,保留县制,废兴安府,安康隶属汉中道,在清代6县的基础上,先后增设宁陕、砖坪、汉阴、镇坪4县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)废道,县直属于省,二十四年(1935)设陕西省第五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辖10县。1949年5月至1950年1月安康全境解放。1949年12月安康改为陕甘宁边区安康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,1951年元月改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安康专员公署,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改称安康地区革命委员会,1979年改为安康地区行政公署,作为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。1990年辖安康市(县级)、汉阴县、石泉县、宁陕县、旬阳县、白河县、紫阳县、岚皋县、平利县、镇坪县等10县(市)、2000年12月,撤地设市,设安康市人民政府,市政府驻地安康城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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