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会员单位:
金融领域非法职业代理乱象日益呈现出专业化、组织化、规模化、产业化的发展趋势,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严重影响金融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。为充分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,深刻把握金融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落实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发展思想,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,解决会员单位单独应对非法职业代理面临的识别难度大、难以形成合力等困难,全力维护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,中国银行业协会就应对非法职业代理工作发出如下倡议:
一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
会员单位应坚持人民至上,坚持审慎经营,坚持健康发展,谨防过度授信,收缩风险敞口,厘清本系统部门间、总分支机构间相关职责,完善风险防控体系,严格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,持续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厚植合规理念护航经营发展
针对非法职业代理维权中常见的关于协商还款、息费争议等问题,一方面,会员单位应加强营销管理,在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时,应充分提示风险,严格履行提示告知义务,确保客户注意和理解条款内容,并向客户主动告知咨询、投诉受理渠道,充分保障客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。另一方面,会员单位应规范催收行为和催收用语,加强对催收外包机构管理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三、完善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机制
会员单位应提升自身识别非法职业代理的能力,投入科技资源,加强系统保障,通过科技化数字化手段严格核实投诉举报人身份。对于投诉举报人身份存疑的,会员单位应加强手续验证,包括但不限于人脸或视频核身、声纹识别、线下面对面核实、手机号码三要素核验等;对于确定存在代理的,会员单位原则上应要求与消费者及代理人共同面谈,并核验消费者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、证实确为消费者本人签署的授权书等。
四、积极构建行业共建共治格局
会员单位应执行统一的异常投诉识别标准,坚决抵制非法职业代理及违反投诉举报秩序的行为,不向非法职业代理组织和个人无原则妥协。对判断为非法职业代理或违反投诉举报秩序的,会员单位应严格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、诉求无理的解释安抚到位、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、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等原则,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举报,承担责任以相关规定和金融服务合同的约定为基础,经济赔偿(补偿)与应承担的责任相符。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非法职业代理线索,积极主动向网信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反映非法职业代理组织的宣传广告行为。
五、加强消保宣教提升金融素养
会员单位应开展丰富多样的金融知识宣教活动,充分引导消费者学金融、懂金融、信金融、用金融,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的金融消费理念及合理维权、理性维权的观念,全面了解金融产品信息,不断提高自身权益保护能力。同时,针对非法职业代理,会员单位应总结其违法活动特点与防范识别技巧,指导消费者有效识别,避免落入非法职业代理陷阱。
2024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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